论论述
临毕业了,有一种清算自己过往的冲动。前段时间写了《学术语言与日常语言》,算是“第一批判”。眼下这篇文章要谈的事情仍然是学术会议本身的那些惯例问题。其实第一批判的源初在一份“PPT 设计教程”里,写后者时,我意识到:PPT设计根本上是一个讲述行为,而不是视觉呈现。因此根源都在于表达。
这种表达可以分成口头与书面两种形式。前者是学术会议或讲座场合下的报告,后者则是论文。先说论文的怪现状,而后再说一说讲座的。
上次与朋友聊到,目前绝大部分文科(特指艺术学、哲学、文学、新传等专业)论文,在我看来都呈现出一种惊人一致的模式:先有一个论点或者论述目标 A;而后选择无数的理论资源与行话(有时候还会混杂一种特殊的修辞风格)进行包装和覆盖——称之为 B;最后读者接收到的是包覆了 B 之后的 A,这个整体就称之为 C。作为读者,我们接收到的感性整体是由 C 提供的(“学术味”),但是,为了理解作者要说的 A 到底是什么、以及 A 本身的论证有没有在文章中很好地完成,我们则必须先努力地穿过 B,才能抵达 A。然而,人的认知精力都是有限的。往往,在穿越 B 的过程中,我们的认知精力已经消耗殆尽,因此就无力分辨那个 A 到底是否站得住脚。而很多情况下,一旦我们能够透析出那篇文章的“A”,也就不难发现,那很可能是一个不证自明或者根本没什么值得说的结论,根本犯不着请那么多理论上的大神给其站台。这一层 B 越厚的文章,其“学术性”看起来就会越强,当然也就越不容易“看懂”。
加厚 B 对所有人来说几乎都是有有益的,除了那些真的想从中得到一些关于世界之认识的读者外。对作者而言:对 B 而非 A 的投注,其一可以使得其在写作感受上相信自己真的在处理什么了不得的复杂问题;其二可以防止自己真正的看法以其自身姿态经受读者的检验——毕竟任何想要对其文章的“A”提出质疑的人,都得穿过由 B 布下的重重迷雾,仅仅这种认知努力的门槛要求就会筛掉绝大部分人。模糊的表达永远是安全的,透明则意味着要负责任。其三可能更重要一点,那就是:它给了那些并不真正掌握论证能力的人一条可以在学术体系内生存下去的捷径。也就是说,相比于认认真真地纠缠自己手中的问题本身,只需要照猫画虎地像别人那样援引更多的理论家,它总能在大部分情况下混淆过关,因为根本没有那么多人愿意给一个自己本就不太熟悉的对象倾注太多的精力。这种能力的训练是简单且确定的:它只需要你学习裁缝和鹦鹉的本领,而不需要你长时间地停留在复杂性带来的不确定里,与这些复杂性不停地磋磨——“B”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对象永远是稳定的,因此是必定可及的;而一个不知自己要到达何方的疑问和想法则并非如此。
此外,对 B 的在意,会让作者以为自己真的在用 B 的那些资源推进自己的论证,但很多时候,这种理论资源的运用都是极其粗糙的:它可以替换,而且不会经过经验材料的检验与校准。理论犹如一种模具,任何经验材料置入其中都可以顺利地完成学术性的生产,但理论本身从来不会因为经验的逼迫而转化出新的面目,在这种关系里,经验和理论都是惰性的存在。或许也可以看看,这个作者在宣称自己要论证某个问题时,ta 是先描摹这个问题本身的样子,还是先“借用某某的视角”并以此推进文章?
对编辑而言,由于他们不可避免地担负着文章质量的一部分责任,因此,为了避免“出错”,最好的选择就是去刊发那些“B”本身存在感极强的文章:一方面,这证明了作者的“学术能力”(它由一套术语库和句法关系提供的氛围感来保证),于是编辑可以说——自己并没有辜负学术期刊的定位;另一方面,这可以避免有读者真的来检验文章的论证和结论。毕竟,万一刊发一篇没有什么理论资源的、语言透明的文章,就会有读者因为其语言的平易而“试图读懂”这篇文章。后者的风险很多情况下很高,尽管语言形式本身的简易与透明,不代表也不能保证语言所言说的意义的简单性。对 B 的加厚,本身又会成为对由作者和评审组成的学术共同体的护城壁垒的加厚,因为 B 在这种情况下的主要功能是阻挡与防御——阻挡不属于这个领域的人进来干扰其游戏规则,也阻挡共同体内部的那些尚未察觉到这点的人发现他们的把戏。B 在这里是一种共同体的身份证明,它证明我们大家在玩同一个游戏。很遗憾,前几年我也一直在从事这种为了把谎话说得圆而不停地加固“B”的事情,而且可预期的是——为了在这个行当里苟活,还不得不继续这样下去。
所谓“论文”,当然要“论”,而这个“论”就意味着“论证”。这是一项需要学习的手艺。“论证”,其目标就是要证明自己的某个想法是对的。也就是说,论证必然伴随着对论证有效性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论证手艺的培养意味着什么?一方面来说,这无疑就是一种对自己思维过程的元意识,舍此则没有论证。因为论证要求的是:我不仅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还在同时检验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方式靠不靠谱。这种元意识一旦具备,就会持续运作。另一方面而言,这种对论证有效性的自觉,意味着我们接受了另外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不来自于我前面说的 B,而是论证结构本身的内在要求——一个论证,要么是有效的,要么是无效的;我所提出的判断,原则上可以被任何人检验,不依赖于立场、帽子、咖位、感受、修辞。这也就是说,接受这种约束,就意味着我们承认有一种超出我个人意志的标准,我的判断必须向这一标准负责。像前文那样对“B”的投注,客观效果就是使得作者可以逃避这种约束。只要通过感受上的排山倒海之势先使得读者产生崇高感,那么就可以不让这种检验发生,“有效”和“无效”的问题自然就无需面对。
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可以认为:论证训练根本上是一种对自我的去中心化。它要求作者能够从自己的立场中后撤,以一种非个人的方式审视自己的推理。这也就是说:拒绝将自己的视角当作唯一的视角,也拒绝把自己的感受当做论证。因为感受仍然是彻底地属己的,但论证朝向他者。
比较有意思的是,一个人可以有极强的论证能力,但是他同时可以选择将这个能力用在根本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因为对论证有效性的自觉并不会自动带来对什么问题值得去论证的判断力。后者是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一切知识话语的生成源泉。而价值判断只能从生活世界中来。一个人知道怎么把论证做得严密,但不知道为什么论证这个问题比论证那个问题更重要。也就是说,技能和手艺越来越精细,但驱动论证的问题感越来越弱,最终变成一种在已有的问题框架内的技术操作,正如木心之前所说的那个譬喻一样——学院里住着一帮精耕细作的大老粗。因此,论证技能的培养如果没有同时伴随着对于“为什么要论证这个”的持续的追问,它就会变成一种使人自我封闭的能力。最终,我们学会了在一个越来越小的空间里做越来越精确的工作,并美之名曰专业化和学术化,而这个空间本身是否值得我们投入这样的精力?
我的恩师邱晓林老师此前跟我说:“论证本身就包含了面对他者的意识,所以自然就是去自我中心化的。”我深以为然。论证并非在对自己说话,而是在对一个可能不同意自己的人说话。我所做的每一步都必须是另一个人在原则上可以跟随的。若没有这个预设,那么它就不叫“论证”,只能称之为“独白”。独白,究其根基乃是唯我论,因为其意味就是:凡适用于我的,也皆适用于所有人。

“论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教学。柄谷行人在《探究(一)》里曾经对“教”和“说”做过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区分:“说”是在彼此共享规则的前提下传递信息,而“教”则是向一个完全不懂我所持有的规则的人传授规则本身。也就是说,我们去“教”外国人说中文、“教”小孩说话时,我们明确地知道汉语的“规则”,但是我们无法明确地说出来。指出对方这里用“了”而不用“过”是很容易的,但为什么呢?关键在于,教者相对于听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这就是我觉得论证与宣传的区别,因为宣传也朝向他者,为什么论证不同?论证者就有如柄谷所说的那种教学者。教者说的话有没有意义,不由他自己决定。一个老师有没有教会学生说中文,要看学生有没有学会,而教师常常对此无能为力——他不能通过双方共享的那个前提来强迫对方承认自己教学的有效性,因为那个前提(中文的语法规则)目前还根本就不存在。教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然后等待自己无法控制的结果并为它负责。这就是论证的实质:我在论证时,是在把一个判断交出去,交给一个我无法控制其反应的人。论证是否有效,要由对方说了算。这也是“论证”和“独断”的区别:独断者预设自己的判断自动成立,而论证者知道这要取决于他者的检验。在言说结构上,甚至在存在论意义上(对列维纳斯来说),“我”相对于他者是绝对地居于弱势地位的。
那么这里的他者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他者?道理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一个与我(论证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生活世界的、活生生的个体。在这个对象是“学术专家”之前,ta 首先是一个有着这样我无法企及的生活世界的存在者。而我们几乎系统性地对这样一个明晃晃的事实视而不见,且这种盲视最严重的场景,就是无处不在的学术讲座与报告。
在《学术语言与日常语言》里我已经触及过“学术报告听不懂”这个话题了。但是我想从另一个方面来讨论:15 分钟的报告,为什么如此地使人疲于经验?原因也很清楚:听不懂。之所以听不懂,恐怕很难归因于讲的人“不够了解”他的研究对象。恰恰相反,往往他们都极其了解;也很难归因于听众的学养与理解能力不够,因为台下的人常常也能写出不亚于讲者的学术文章。那问题在哪?就是在语言作为声音在听觉中的可解析性上。这种语言的割裂现象,我在《日常语言》一文里已经分析过了,兹不赘述。
我想说的是:作为学术报告的发言人,我们似乎都持有一个诡异的预设:既然大家在一个学术场合发言、都具有相应的背景,因此我可以直接在概念层面上用近乎书面语体的方式推进,也就是用那些“同行的语言”去沟通。但是,让我们想一想:讲座/报告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讲座/报告这种形式存在的理由,就是有一群人坐在我们面前,花了他们生命中真实的时间带着他们的耳朵来接受我们的话。这是讲座的基本事实。而如果这个基本事实不构成我们组织一切意义表达的出发点,那就选错了形式:你应该去写论文,而不是在台上发言。一场讲座,如果讲完之后台下没有人知道他在说什么,那不管其思想多么精密、概念运作多么自洽,其讲座作为“讲座”而言就是失败的。它可能是一篇好的论文,是一个好的研究,但是没有完成一个“讲座”或者“报告”该做的事情。如果我们回到“讲座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个最朴素的问题上,这套逻辑就会显得极其荒谬:那些听众在是学术共同体的一员和专家之前,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们有其不为我们所知的因陌异而显出神秘的生活世界,这一世界根本上不可能为我所通达,也决定了我们彼此之间的差异。他们作为一个活人,带着“学术共同体”的身份,花了真实的时间来听我们讲话。我们有责任让他们听懂。这个责任不会因为你的思想很复杂就自动被豁免,也不会因为台下坐着的人是长江学者、专家教授就被豁免。活人的耳朵、活人的注意力、活人的工作记忆都是有普泛的限度的。
而与此对照,大部分学术会议的默认模式都是这样的:事先给大家抛出一通不知所云的论文摘要,再在现场用“同行的语言”以极高密度输出,预设听众跟自己共享同一套知识背景。这种做法之普遍,原因就在于它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他者而存在的。它的唯一功能是自我证明,是一张名片。“名片”的意思是:我抛售我自己作为一个学术研究者的身份整体,而不是向你交付我关于某个问题真实的判断。因此,这种自我证明绝非柄谷行人所说的“教”,也不是论证,其中没有任何关于他者的意识。它只是一种展示。
应当按照他人的标准去组织语言,而非自己的观点。思想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在表达上付出更多的努力,而不是更少。这是讲者的责任。同样是邱晓林老师,在数年前就反复地向我们提起:好的讲述者应当像“导游”一样。只可惜我过了许多年才真正体悟到此语的要义。导游的任务是提醒与指引,是带他们游历一些他们此前完全陌异的领地。语言就是导游的手指,它提醒我们去注意那些若没有他人指引就无法注意到的事物。因此表达本身应当尽量透明。如果游客在游览的过程中,不断地自问:他说这个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说这个?那就说明,他们的注意力被从事物引到了导游“说话”这个行为本身上。那导游的任务就失败了。诚如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的第 126-129 节里说的那些话一样——“哲学家的工作在于汇集那种关于某个特定目的的提示。”、“事物中对我们来说最为重要的那些方面,由于它们的简单性和平常性而不为人们所注意。(人们不能注意到某种东西——因为它始终都在我们眼前。)”——导游的任务也就是哲学的任务。这些道理,几乎只能体验,而不能通过知性去把握。它们只有作为实际生活经验发生的时候才是有效的和整全的。因此虽然这个道理我早早地就知道,但也要到很晚近的时候才真正理解它们。

将自己当做“导游”,其实就是将他人置于高于自我的位阶上。柄谷行人已经将这种位阶关系说得非常透彻。将他人置于高于自我的位置上,也就意味着:一场讲座的“责任”应当归于讲者,而不是听众。导游有必要消化好自己研究当中的硬骨头。因为导游是将东西交付出去的人,而这个东西能不能够被接受完全取决于对方。卖不出去的商品,不能怪买家。学术界的实际运行逻辑与此相反:这种责任往往被归于他人,这就让讲者摆脱了弱势的地位,他们就无需承受那个“我到底有没有把我的意思清楚地传达到对方那里?”的不确定性,因为他们已经先行把失败的责任推给了对方了。这就是拒绝面对他者,只不过披上了学术的羊皮。如果我们真的接受自己作为讲者相对于听众而言的弱势地位,那么这些人就不可能是我们说话时碰巧在场的旁观者,而是我们“说话”行为本身的构成条件。
大部分学术报告有一个基本的限制:15 分钟。这常常被视为一种限制:我的研究这么复杂,15 分钟怎么能讲清楚?但是,这个抱怨本身出自两个我认为不合理的前提。其一:讲者在认识上并没能对自己的研究对象达成自由掌握,因此无法做出有力的区分,就只好通过时间长度把区分的责任交给听众。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时间变长,问题也不会得到根本改变,而之所以时间变长能避免这个问题,是因为长时间给了听众自己慢慢消化和组织讲述内容的时间,这并不代表责任归属的结构就发生了变化。那么,这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研究深度的问题——如果我更深入地了解我的研究,这个问题是不是就能解决?当然不可能。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点,它更为根本:讲者没有“导游”意识,也就是说,那些坐在下面的人在他的意识里根本不作为约束条件而存在。不管是备稿、组织语言还是开口讲话时,他们的心里永远只有“自己要说什么”,只不过台底下这些人碰巧在这里旁观自己的独白而已。因此其行为实际上仍然是独断的。
一个导游最重要的本领就是察言观色。察言观色的结果就是“说人话”。所谓“说人话”,意思就是语言必须始终和经验保持接触。这也就意味着,一个做报告的人,他在开始说话时,是怎么理解这个场景中的自我与他人的?
如果他认为,此刻在场的人的最基本处境,是一个个鲜活的独立个体,那么他自然会从为我们所共有的这一生活世界的基本经验出发。因为活人之间唯一确定地共享着的东西就是经验的可辨认性。台底下的人可能无法复刻和跟随我的论证链条,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即席地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与我的讲述做对比,并从中发现二者的嵌合或脱嵌。因此语言要从事一项极为困难的工作:通过让自身变得透明,来把概念翻译成经验。或者说,让概念从经验中自行生长出来,而不是从别的概念推导出来。这实际上是对讲者自身的一个严格检验:如果他能将概念锚定到经验上,就说明其真的明白这个概念的含义。如果做不到,而只能用一个术语解释另一个术语,那其自己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也往往是悬空的,只不过是在无直观的概念中打转罢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意识到他者与我在生活世界中的共在,不仅仅是所谓的“对听众负责”那么简单,它根本上也是对自己思考的负责。
而另一方面,如果作报告的人一开始就认为:此刻在场的人的最基本的处境就是一些掌握了学术黑话的专家学者,那他就必然会沿着文章最开始说的那个“B”不断加固。这时经验就是可有可无的辅助,其语言必然从概念出发,而且会越来越不透明。这种设定的效率很高,操作阻力很低,因为可以省掉所有把概念落地的工作,但同时代价就是:它让人丧失了去检验自己是否真的理解自己所说之事的能力。因为当语言始终在概念的高地上运行时,语言的持有者也无法分辨自己是真的在思考还是在熟练地排列术语而已。术语的排列可以产生思想的外观(Schien,就其德语的“假象”和“光辉”的双重意义而言),而我们自己也会被这种外观说服。更重要的是,这仍然又回到“责任”的问题:选择第一种设定,就意味着将自己暴露在被检验的位置上,就意味着要为自己的判断和言说方式负责。如果我们选了“活人”作为默认设定,那专家们照样听得懂,因为他们也是活人,而此时他们反而因此更清楚地看得到我们的论点——就是最开始说的“A”。而如果我们选了“专家”作为默认设定,这里就会出现“B”的阻碍,同时对活人的耳朵而言产生一种折磨。
我一直在说的是“责任”问题。“责任”——responsibility,解为“response”—“ability”。负责,意味着具有回应他人的能力。通过语言去回应他人,意味着我试图将自身持有的规则交付给对方,并邀请对方用自己的经验去检验它。在这个过程中,负责的人将自己降于一个更为疲弱的位置上,不是因为屈服于了上位的意志,而是一种更为诚实的态度:我愿意把自身的在场让位于那些借助我的嘴巴而暂时地显现出的真理。在这种让位中,一种更为整全的存在才得以显现,而“我”不过是它们的中介而已。艾略特、尼采、歌德等等诸多名家大师都说过这个道理。这个结构,如果没有对他者的承认,从根本上就是不可能成立的。